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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惠州市惠东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5年惠州市惠东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县医疗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惠东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继续招聘一批高层次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专业和数量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就读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1975年1月1日)。本次招聘12人,详见《2015年惠东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福利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以及《惠东县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规定的优惠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者将有关材料用扫描仪、相机转化成图片格式发到报名电子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8日17:30分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1、填写惠东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见附件2)。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身份证扫描件。入学前与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的,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

3、在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扫描件,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

4、属于海外(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应聘者,需要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辅助材料(例如证明本人文字能力、专业水平的获奖论文、奖励证书等)。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2、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惠东县委组织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集中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二)面试内容:医学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三)根据面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

七、身体检查 

拟聘用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由惠东县委组织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有关人员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办理聘用手续的,可依次递补聘用人选。聘用协议约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协议。

十、其他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本公告由惠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惠东县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惠东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惠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