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2013年公开推荐县公安局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加强县公安局基层单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县公安系统内公开推荐县公安局副科级领导干部13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推荐职位、范围:这次面向全县公安系统公开推荐基层所副科级领导职位10名;大队、不设内设机构的局机关科室队副科级领导职位3名。选拔对象范围是县公安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民警。
(二)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有下列资格条件:
1、基层所副科级领导职位资格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含48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
(3)副科级干部,或现任正股级职务领导干部且任科员级职务满三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相关职位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
2、大队、不设内设机构的局机关科室队副科级领导职位资格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含48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
(3)副科级干部,或现任副科单位领导班子副职且任科员级职务满三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相关职位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不受理报名。
年龄、任职年限计算至2013年9月30日止。
二、公开推荐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竞职演说、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命等程序进行。
三、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愿报名由个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县公安局政工办直接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由公安局政工部门列出符合相关任职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名单,征求本人同意后,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须填写《惠东县2013年公开推荐县公安局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年度考核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类别职位。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公推办列为公开推荐候选人。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至9月9日(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办。地址:惠东县侨胜南路2号县公安局综合大楼7楼;电话0752—8398255。
附 :惠东县2013年公开推荐县公安局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